2012年安徽会计考试知识点讲解
(一)总分类科目与明细分类科目的关系
联系:
(1)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内容相同。
(2)登记账簿的原始依据相同。
区别:
(1)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详细程度不同。
(2)作用不同:总分类科目对明细分类科目具有统驭控制作用;
明细分类科目对总分类科目具有补充说明作用。
总分类科目与其所属明细分类科目在总金额上应当相等。
郑重申明:“安徽财会网”是安徽会计考试官方培训网校~网校唯一指定网址:www.ahck.net('ahCK'域名是“安徽财会”的拼音首字母),其它非此域名的,都不是本网校官方网址,请广大考生注意识别!
网校★★高通过率,良好的口碑~~只要您有信心掌握我们网校的学习资料,我们就有信心保证您可以顺利通过我们的安徽会计考试,取得您梦昧以求的会计上岗证!因为这就是我们信心的保证:往年顺利通过安徽会计考试的学员考生QQ真实聊天记录(点击此查看)(绝对真实记录,绝无虚假)
网友跟帖 跟帖共0条 查看网站评论
标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