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1年财政收支情况
2011年,全省财政收入完成2633亿元,为预算的112.4%,比上年增长27.6%(下同)。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463.6亿元,为预算的117.6%,增长27.3%。加中央补助收入1814.6亿元,债务收入90亿元,上年滚存结余82.2亿元,调入资金17.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9亿元,预算总收入3491亿元。
2011年,全省财政支出完成3303亿元,为预算的115%,增长27.6%。加上解中央支出19.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8亿元,调出资金1.9亿元,支出合计3375.8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15.2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06亿元,净结余9.2亿元。
2011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90.9亿元,为预算的133.4%,增长5.6%。加中央补助收入1814.6亿元,上年滚存结余35.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7.1亿元,债务收入90亿元,市县上解省收入68.5亿元,省级预算总收入2216.2亿元。
2011年,省级财政支出完成596.3亿元,为预算的112.8%,增长7.8%。加上解中央支出19.1亿元,补助市县支出1488.3亿元,债券转贷支出3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亿元,调出资金1.9亿元,支出合计2160.6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55.6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54.8亿元,净结余0.8亿元。
二、2011年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情况
2011年,中央对我省税收返还170.2亿元,增加7.1亿元;省级对下税收返还80.9亿元,增加2.4亿元。
2011年,中央对我省转移支付1644.4亿元,增加404.4亿元,增长32.6%。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922.4亿元,增加277.2亿元,增长43%;专项转移支付722亿元,增加127.2亿元,增长21.4%。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均衡性转移支付387亿元,增加108.9亿元,增长39.2%。
2011年,省级对市县转移支付1407.4亿元,增加385.1亿元,增长37.7%,占中央对我省新增转移支付95.2%。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680.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726.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新增安排均衡性转移支付30亿元,其中新增安排10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转移支付,皖北三市七县受益14.2亿元,占47.3%。
上述财政决算收支数,与今年1月向省人代会报告的2011年预算执行数比较,决算收支主要项目变动不大,因相关收支数据清算及与中央办理结算,财政平衡情况略有变化,全省滚存结余增加22.4亿元,主要原因:一是与财政部办理2011年度结算增加了对我省补助19.1亿元,主要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加10.3亿元、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补助资金6.1亿元、相关专项转移支付增加1.1亿元,受灾地区财力补助等1.6亿元。 二是决算整理期收支变化影响增加了3.3亿元。主要是决算整理期地方财政收入和调入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0.6亿元,支出减少2.7亿元。
三、2011年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1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517.3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344.9亿元。加上年结余199.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8.5亿元,调入资金2.4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767.9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532亿元,结余235.9亿元。
2011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6.4亿元,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21.1亿元,地方水利基金收入8.4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8.2亿元。加上年结余22.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8.5亿元,调入资金1.9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19.1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8.6亿元,补助下级支出73.1亿元,结余37.4亿元。
四、2011年预算执行效果
2011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议要求,深化财政改革,严格预算执行,强化绩效管理,实现了“十二五”财政发展良好开局,服务了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是保持财政高位平稳运行。财政收支继续保持快速稳定增长,收支规模和质量实现双提升。全省财政收入增长27.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7.3%,延续“十一五”高位运行格局。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86.2%,较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主体税种贡献稳定增加,收入结构更趋合理。区域财政协调发展,市级财政收入增长30%,其中县级财政收入增长42.2%,高出全省平均增幅14.6个百分点。有10个市财政收入超100亿元,34个县(市、区)财政收入超10亿元。财政支出突破3000亿元大关,达到3303亿元,增长27.6%。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教育、医疗卫生和住房保障等民生支出分别增长46.2%、50.5%、72.7%;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和金融监管等促进发展支出分别增长75.9 %、46%、56.1%。财政支出大于财政收入670亿元,大于地方财政收入1839.4亿元,55.7%来自于中央转移支付。财力的不断壮大,为我省科学发展、全面转型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是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大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财政资金杠杆和导向作用,保持了经济良好发展态势。在稳定需求增长上。千方百计增加政府公共投资,努力争取扩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协议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带动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迈上万亿元台阶。积极落实家电下乡、以旧换新政策,建成一批大型商贸流通项目,举办一系列经贸交流活动,带动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增长18%。及时调整外贸促进政策,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有效克服外需放缓的不利影响,全年进出口总额增长29.1%。在推动转型发展上。成功争取并启动合芜蚌综合试验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制定了“1+7”配套政策体系,试验区建设进入国家方阵。支持合芜蚌综合试验区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44家;加强省级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运作管理,引导设立18只创投基金,注册资金规模60亿元,累计投资项目90个。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21个重大产业化项目。积极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全年带动企业完成技改投资2947亿元。出台系列财税优惠政策,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加快发展。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促进资源枯竭城市和生态功能区发展。在促进区域协调上。全面兑现各项财政政策,支持皖江示范区加快发展。足额安排皖北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贷款贴息资金,出台14条“含金量”较高的财政政策措施,皖北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幅持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加大大别山革命老区财政扶持力度,稳步实施巢湖区划调整财政配套政策,扎实开展黄山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和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努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在帮扶企业发展上。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编印和免费发放《企业财税优惠政策实用指南》,提高小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37万个体户年受益近9亿元。对省级1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取消5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灵活运用奖励、贴息、风险补偿等工具撬动融资贷款,全年新增上市公司11家,支持企业再融资254亿元,累计完成担保再担保1200亿元,引导金融机构新增中小企业贷款479亿元。
三是实现民生不断改善。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更多财力向民生倾斜,不断增进群众福祉。全年民生投入2607.4亿元,占财政支出78.9%,地方新增财力80%以上用于民生。33项民生工程投入468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筹资额的120.6%,办成了一批群众欢迎、社会满意的实事难事。完成中央核定教育投入任务。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教育投入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出台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实施意见,分解落实市、县(区)投入责任,建立财政教育投入分析评价指标体系。全省财政教育支出564.7亿元,按照财政部的考核口径,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达14.3%,超额完成中央核定的14.1%的目标任务。启动收入倍增规划。细化监测指标,出台考核办法,实施就业提升、创业富民、民生普惠、财富增值四大工程。支持新建50个农民工创业园和26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促进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就业创业,全年新增就业62.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7%。建立健全城乡低保标准正常动态调整机制、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救助机制,及时发放临时补贴和生活补贴,帮助困难群体应对物价上涨。提高涉农补贴标准,发放各类补贴159.8亿元,增长9.2%。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在各项政策的共同作用下,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06元,增长17.8%;农民人均纯收入6232元,增长17.9%。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在全面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的基础上,将五保对象供养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从1200元提高到1400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月均补助标准由176元和76元分别提高到244元和97元,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从1257元提高到1400元。城乡低保、农村五保覆盖354万人,所有符合条件的4万名孤儿和22万孤老优抚对象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城乡41万贫困重度残疾人实现统一标准救助。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补偿机制,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120元提高到200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15元提高到25元,大幅度改善村医的补偿待遇,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提前一年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成乡镇综合文化站583个、农家书屋6924个,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免费开放。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多渠道政府投入机制,开工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42.9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0万户,不断改善群众住房条件。继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投入力度,深化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支持社会管理创新,扎实推进“平安安徽”建设。
四是推动城乡协调一体发展。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着力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2011年全省“三农”支出1239.3亿元,增长47.1%,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实施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和粮食生产“三大行动”,粮食总产达627.1亿斤,连续6年创历史新高。推进畜牧业升级计划、水产跨越工程和蔬菜产业提升行动,畜牧业规模养殖比重较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实施农业产业化“671”转型倍增计划,实现农产品加工业产值5061.2亿元。开展“万亩高产高效吨粮田示范县”创建工作,示范县范围扩大至14个。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125万亩,加快建设26个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水利安徽战略加快实施。推进新一轮治淮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防洪减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成429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31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新解决312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支持农田水利、农村沟河塘坝和小型泵站建设,实现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全省农业大县全覆盖,提升农业发展水平。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大力支持“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建设,省级示范村、镇分别达1930个和202个,启动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建设,实施240个乡镇农村清洁工程,开展970个村庄整治试点。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村居达1.6万个,建成2.4万个群众直接受益的公益性项目。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全年扶贫资金投入10.7亿元,贫困地区群众生活进一步改善。大力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环境。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预算管理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省审计厅对省本级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表明,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主要是:部分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追加比较频繁,预算执行管理仍需规范,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等。同时,省级部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也反映出存在预算管理不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预算执行不到位、结余资金清理不及时等。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有关部门认真按照省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对照整改。省财政厅加快制度建设,现已修订了《安徽省省级预算管理办法》,相继出台《安徽省省直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现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等50多项制度文件,巩固和完善预算管理的体制机制。
五、提高预决算管理水平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加大财政改革创新力度,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预决算管理水平。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深化公共财政预算编制改革,规范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管理,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提高政府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进一步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提前通知制度,不断扩大实施范围和规模,督促市县将省提前通知的转移支付列入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健全公用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探索建立项目支出通用定额标准和专用定额标准,积极推进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论证制度,进一步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二是规范预算执行。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省级预算管理办法,规范预算追加审批程序,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原则上上半年不办理追加事宜。严格执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大结余资金回收力度,推动预算执行提速增效,切实减少结转结余资金规模。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在省级预算单位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国库集中支付现金管理,建立覆盖所有预算部门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研究制定《安徽省省对下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分配行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
三是提高预算绩效。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将绩效管理融入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稳步推进绩效目标管理,年初预算将项目支出与绩效目标一同编制、一同批复,2012年共批复省级预算部门137个项目绩效目标,涉及金额41.6亿元。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项目资金竞争分配机制,2012年省级共对28项省对下专项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涉及金额30.8亿元。
四是加强预算监督。全面贯彻《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加快出台我省财政监督条例,构建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运行机制。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创新财政监督方式,提高财政监督工作水平。继续加强财务会计监督,严肃财经法纪,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加强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制定统一规范、公平透明的考评办法,将财政资金存放与商业银行的贡献进行挂钩。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监督,积极推进依法理财。
五是强化决算管理。高度重视部门决算中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制定省级部门决算工作规程和会审工作方案,进一步提高决算编制质量和效率。强化部门的决算意识,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编制决算,确保决算数字的准确和完整,客观反映财政预算执行效果。加大决算数据分析运用力度,完善预决算管理相关制度措施,促进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水平不断提高。
六是推进预算公开。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财政部工作要求,稳步推进地方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省级政府总预算、总决算的基础上,对省级政府有关部门,2012年全面公开部门预算,2013年全面公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加强对市县政府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县乡政府继续加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的公开力度,特别是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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