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的出票相关事项讲解学习
支票的出票
1.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有:(1)表明“支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其中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2.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
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有: (1)付款地。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2)出票地。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此外,支票上可以记载非法定记载事项,但这些事项并不发生支票上的效力。
3.出票的效力
出票人作成支票并交付之后,出票人必须在付款人处存有足够可处分的资金,以保证支票票款的支付;当付款人对支票拒绝付款或者超过支票付款提示期限的,出票人应向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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