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省直各部门、单位,中央驻皖单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2-2013年度安徽会计从业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安徽财会函〔2012〕756)相关要求,为有序推进省直部门、单位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在省直部门、单位工作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完成信息采集(换证)的会计人员,自2012年度始,均可选择会计网络继续教育学习。
二、网络教育平台
全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已于2012年9月1日正式运行,按照服务管理区域划分,省直部门、单位会计人员应统一选择东北财经大学远程教育平台。
三、代理服务机构
为统一管理,提升服务,设省财政厅干部教育中心为省直部门、单位会计人员网络教育代理服务机构,承担省直网络报名注册服务、学习卡代售、网校缴费结算、发票开据等具体工作。
四、网络学习流程
省直部门、单位会计从业人员网络学习流程为:网上报名—网校缴费—课程学习—考核登记—监督评价。
1.网上报名。学员登录安徽会计网(http://www.ahkj.gov.cn),进入“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专栏,点击“网上报名”按钮。输入个人信息,登录报名系统,选择学习年度,会计网校选择东北财经大学。
2.网校缴费。学员报名成功后,凭身份证号、姓名,登录会计网校,可选择激活学习卡或网上银行缴费方式,缴纳培训费用。
3.课程学习。学员缴费成功后,可自主选择本人需要学习的课程,网校课件自动记录学习时间,按规定至少累计学满24小时。
4.考核登记。学员学完规定学时后,应接受网校课程考试。学员考试合格,相关继续教育信息即自动登记到从业资格档案中。
5.监督评价。学员参加网校学习后,应在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报名系统中,就网校的课件质量、服务质量、老师水平进行评价,提交满意度调查表。
五、其他事项
1.为便于管理和衔接,2012-2013年度省直部门、单位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原则上选择激活学习卡方式,学习卡统一由省财政厅干部教育中心统一代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
2.省直部门、单位网络继续教育平台起始年度为2012年度,以前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学员,应在省财政干部教育中心以面授形式,补学缺欠的学习课程。
3.省财政干部教育中心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0号四楼(原市府广场北边)。电话:(0551)2643437;2612041。
4.省直部门、单位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监督电话:(0551)5100593,5100259。
7X24小时客服热线:400-118-9269 会计继续教育专职客服QQ:1085179970 微信号:wx_ekaoda 电子邮箱:10851799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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